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招标投标活动,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省政府建立了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整合了省财政、交通、住建、水利、农垦五个部门正在使用的专家资源,目前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已投入试运行。为进一步增加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业覆盖率和专家数量,现将第二批评标专家公开征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及对象
(一)全省范围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专业人士;
(二)全省范围内涉及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及政府采购相关专业的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社会各界专业人士。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入库专家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年龄限制;
(六)没有经济及其它犯罪记录或被取消评标资格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填报信息 1、个人信息。申请人须登陆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注册,详细阅读填报说明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2、专业信息。申请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和执业资格选择评标专业。其中一级专业类别只可填报1项,所选一级专业类别项下的二级专业类别至多可填报3项,所选每个二级专业类别项下的三级专业类别至多可填报6项。
信息填写完毕后,必须进行信息保存,并打印《申请入库专家基本信息表》两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申请资料报送。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两份《申请入库专家基本信息表》,到所在市(地)发展改革委报送申请资料,同时采集指纹信息。
市(地)发展改革委组织市(地)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后的专家信息按相关领域进行分类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复核通过后进行专家培训、考核、发证等事宜。
四、时间安排
信息填报时间:2011年6月10日-2011年7月10日24:00。
申请人个人资料报送及指纹采集时间:2011年6月11日--2011年7月15日24:00。
市(地)发展改革委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7月18日--2011年7月24日。7月26日前各市(地)发展改革委将申请人资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及培训时间将在黑龙江省招投标网上公布,请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