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我省群众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团队研究的作用,提高高等教育研究质量,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1. 我院申报项目不超过10项。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立项。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者必须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或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研究。
2.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以往承担的中国高教学会和省高教学会课题必须已按期结题,课题无故流失或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事项
课题申报者可自行选题,选题范围应着重于黑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理论研究及黑龙江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关于高等教育的战略发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工作与德育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等领域。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实践应用性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成果的实效性。
1.立项类别
课题分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三类。
(1)重点课题
选题要以国家和省高教改革和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研究项目。
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2)规划课题
选题要侧重应用研究,要能有效解决教育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要具有较强的研究针对性和应用实效性。
申报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3)青年专项课题
选题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以鼓励青年教师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申报青年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
2.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参照课题指南,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要严格按申报书要求规范填写,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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