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为退休人员所垫付养老金的紧急通知

作者:日期:2013-09-10

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期间,在部分退休教职工基本养老金未划入个人帐户前(省劳动厅审核期间),学院为其垫付了每月的养老金,根据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通知以下退休人员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学院计划财务处返款。逾期不退返垫付养老金者,学院将对其包烧费、补贴及各种报销款项等相关待遇予以停发,并采取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追讨。
特此通知
附:垫付退休人员养老金明细表
  哈铁学院人事处、计财处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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